企业数据管理制度

企业数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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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数据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为了规范和加强企业数据管理,提高数据质量,发挥数据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涉及的所有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数据、供应商数据、员工数据、财务数据、产品数据等。

二、数据管理职责与分工

1. 企业应当明确数据管理的牵头部门和负责人,负责制定和执行数据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数据管理工作。

2. 各业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业务数据的收集、整理、存储、使用和共享等工作。

3. 信息技术部门应当负责数据的技术管理,包括数据安全、数据备份、数据恢复等工作。

三、数据收集与整理

1. 企业应当根据业务需要,制定数据收集计划和标准,明确收集的对象、内容、方式和频率等。

2. 数据收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正、透明的原则,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3. 数据收集后,应当及时进行整理、清洗和校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数据存储与备份

1. 企业应当根据数据的重要性和敏感性,选择合适的存储方式和介质,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企业应当定期对数据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应当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篡改。

3. 在发生数据丢失或损坏时,应当及时进行恢复和补救,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五、数据使用与共享

1. 企业应当根据业务需要合理使用数据资源,不得滥用数据从事不正当竞争或损害他人利益的活动。

2. 企业应当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明确共享范围、权限和流程等,确保数据的合理流动和利用。

3. 在使用和共享数据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保护客户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

六、数据安全与保密

1. 企业应当制定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数据安全。

2. 数据的访问和使用应当进行权限控制,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使用。

3. 企业应当对重要数据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防止数据泄露和被篡改。

4. 在对外提供数据时,应当明确保密责任和保密要求,防止数据泄露和被利用。

七、监督与考核

1. 企业应当建立数据管理监督机制,对数据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当进行调查和处理,并按照企业规章制度进行奖惩。

3. 企业应当定期对数据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如有需要,可以随时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