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环境的法律条文

保护环境的法律条文
卡瓦略资讯 > 环境与发展

环境保护法律条文

一、环境保护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二、资源利用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国家实行资源利用限制制度。各级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工业布局,防止工业污染。在资源开发利用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生态环境。

三、污染排放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国家对环境污染物的排放实行管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禁止超标排放污染物。

四、生态保护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各级政府应当采取生态保护措施,保护生态环境。禁止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重要区域进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五、环境影响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六、环境保护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教育,提高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员工进行环境保护培训和教育。

七、环境保护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对环境保护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环境保护执法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执法制度,加强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八、环境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