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法列举的法律保护的范围有

环境保护法列举的法律保护的范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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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法法律保护范围

一、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环境保护法对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为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提供了思想指导、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

二、合理开发自然资源

环境保护法对自然资源开发活动怎样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作了规定,主要包括:

1. 确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方针,即在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中“经济建设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合理规划,综合利用,讲究经济效益,注重生态效益”;

2. 开发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应作出统筹安排,遵循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

3. 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利用自然资源进行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森林、草原、水域、矿产、海洋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

5. 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必须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环境。

三、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改善环境是环保法的目的之一。这里讲的“环境”,包括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两种环境都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人类在生存和发展中不断改变生活环境,包括改变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基础结构、各种社会条件以及社会风尚等。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是保护环境的主要内容之一。生态环境是指由生物群落及非生物自然因素组成的各种生态系统所构成的整体,主要或完全由自然因素形成,并间接地、潜在地、长远地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影响。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保证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基。为了合理利用生态环境,开发利用者必须按照自然生态规律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控制开发利用的强度和开发利用的方案必须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因开发利用活动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开发者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恢复生态环境。因开发利用者的行为而给公民个体造成损失的,受损失者有权获得法律保护,开发利用者应予以赔偿。对已经造成的损失,应由国家、集体或个人共同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