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法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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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法

一、立法目的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二、环境保护的定义与原则

环境保护是指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措施和行动。环境保护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有效的环境管理措施,防止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破坏。

三、环境保护法的适用范围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环境规划、环境治理、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环境教育等环境保护活动,以及生产、经营、进口、使用国家限制或禁止的有害环境的产品和物品的行为,均应遵守本法的规定。

四、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五、环境保护规划与政策

国家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和政策,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实施环境综合整治,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

六、大气、水、土壤等环境保护制度

国家建立健全大气、水、土壤等环境保护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大气、水、土壤等环境的监测和管理,采取措施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和生态破坏行为。

七、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

国家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加强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防止对环境的破坏和污染。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

八、环境污染防治

国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工业污染的控制和管理,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和循环利用技术,减少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的排放。同时,加强对环境风险的管理和防范,防止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的影响。

九、环境影响评价与公众参与

国家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对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并报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公众有权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并对环境影响评价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环境监测与信息发布

国家建立环境监测制度,加强环境质量的监测和预警。各级政府应当定期公布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排放情况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众有权获得环境质量信息和参与环境管理过程。

十一、环境教育与科技

国家加强环境教育和科学研究,推广环保技术,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科学素质。各级政府应当支持开展环保教育和科技活动,培养环保人才,推动环保产业的发展。同时,鼓励企业加强环保技术创新和设备更新,提高环保水平。

十二、环境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的环境违法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措施;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国际环境合作与涉外环境保护

中国积极参与国际环境合作与交流活动致力于推进全球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同时我国涉外环境保护工作也日益加强努力推动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建立和完善国际环境合作与涉外环境保护的机制与制度体系中国始终坚持全球环境治理的战略思维不断加强对外开放的环境制度建设深入参与全球环境治理体系变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实现人类持久和平共同繁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中国积极开展国际环境合作与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以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为目标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让绿水青山成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不竭动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中国致力于同国际社会一道共同建设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坚决维护全球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全球经济绿色复苏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实现人类持久和平共同繁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地球是人类共同赖以生存的家园只有绿水青山才有金山银山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呵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携手开创人类更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