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检测取样标准

饮用水检测取样标准
卡瓦略资讯 > 本地新闻 > 城市生活

饮用水检测取样标准

一、目的

本篇文章旨在介绍饮用水检测取样的标准流程,以确保水质安全可靠,保障公众健康。

二、取样规则

1. 取样点应设置在饮用水源地、水处理厂、输配水管网末梢等关键环节,确保取样具有代表性。

2. 取样频率应按照不同环节和水质状况确定,一般应每季度进行一次取样。

3. 取样方法应遵循国家相关标准,使用清洁干燥的取样器,避免交叉污染。

4. 取样后应立即将样品封存,并按照规定时间送至实验室进行检测。

三、检测项目

1. 微生物指标:包括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等,以评估水样的生物安全性。

2. 有毒有害物质:包括铅、汞、砷、镉等重金属,以及苯、甲苯、二甲苯等有机物,以确保水质安全。

3. 理化指标:包括色度、浑浊度、pH值、总硬度等,以评估水样的感官质量和适饮性。

4. 消毒剂残留:包括余氯、二氧化氯等消毒剂残留量,以防止消毒副产物对人体的危害。

5. 其他指标:根据当地水质特点和实际情况,可增加其他必要的检测项目。

四、检测方法

1. 微生物指标:采用国家认可的细菌学检测方法进行检测,如滤膜法、MP法等。

2. 有毒有害物质:采用国家认可的化学分析方法进行检测,如原子吸收光谱法、气相色谱法等。

3. 理化指标:采用国家认可的物理和化学分析方法进行检测,如分光光度法、电导率法等。

4. 消毒剂残留:采用国家认可的化学分析方法进行检测,如滴定法、分光光度法等。

5. 其他指标:根据当地水质特点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检测方法。

五、结果判定

1. 微生物指标:水样中不得检出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等微生物指标。

2. 有毒有害物质:水样中各项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3. 理化指标:水样应具有正常的感官质量和适饮性,各项理化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4. 消毒剂残留:水样中消毒剂残留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防止消毒副产物对人体的危害。

5. 其他指标:根据当地水质特点和实际情况,对其他指标进行判定。

6. 若水样中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则判定为合格;若其中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要求,则判定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