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夜景照明技术规范标准
一、总则
城市夜景照明是城市重要的公共空间元素,对于提升城市形象、美化城市环境具有重要作用。为规范城市夜景照明设计、建设和管理工作,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城市夜景照明工程建设。
二、照明设计
2.1 夜景照明设计应以城市规划为依据,按照景观照明和功能照明的不同要求,结合城市的历史文化、建筑物风格、道路交通等特点进行。
2.2 夜景照明设计应注重节能环保,选用高效、低耗、环保的照明设备,合理利用自然光,避免过度照明。
2.3 夜景照明设计应考虑光污染问题,避免对周边居民和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三、照明设施
3.1 照明设施应符合相关质量标准,选用安全可靠、耐用、维护方便的照明设备。
3.2 照明设施应采取相应的防雷、防尘、防水等措施,确保安全可靠。
3.3 照明设施的安装位置应合理布局,避免影响交通安全和城市景观。
四、照明规划与实施
4.1 城市夜景照明规划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与城市发展相协调。
4.2 城市夜景照明工程建设应按照规划要求进行,不得随意变更设计方案。
4.3 城市夜景照明工程建设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
五、节能与环保
5.1 夜景照明设计应采用高效节能灯具,合理配置光源和灯具的功率、数量等参数,避免浪费。
5.2 夜景照明应采用智能控制技术,根据季节、时间等因素自动调节灯光亮度、色彩等参数,实现节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