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检测制度

饮用水检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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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检测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饮用水检测工作,确保饮用水质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饮用水源的检测工作,包括自来水、井水、桶装水等。

三、职责

1. 公司饮用水检测部门负责定期对饮用水进行检测,确保水质符合标准。

2. 公司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监督饮用水检测工作的实施,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可靠。

3. 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协助饮用水检测部门开展工作,确保饮用水质安全。

四、检测项目

1. 微生物指标:包括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等。

2. 理化指标:包括色度、浑浊度、嗅和味、总硬度、酸碱度、氯化物等。

3. 有害物质指标:包括铅、汞、砷、镉等重金属元素,以及有机氯、有机磷等有害有机物。

4. 消毒剂残留指标:包括氯气、二氧化氯等消毒剂残留量。

5. 其他根据国家相关卫生标准规定的检测项目。

五、检测方法

1. 微生物指标检测采用国家标准方法,如GB/T 5750.12-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微生物指标。

2. 理化指标检测采用国家标准方法,如GB/T 5750.4-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3. 有害物质指标检测采用国家标准方法,如GB/T 5750.5-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等。

4. 消毒剂残留指标检测采用国家标准方法,如GB/T 5750.9-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消毒剂指标。

5. 其他检测项目根据国家相关卫生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六、检测周期与频次

1. 自来水: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水质检测,包括微生物指标、理化指标、有害物质指标和消毒剂残留指标等。

2. 井水: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的水质检测,确保水质符合标准。

3. 桶装水:每次更换新批次桶装水前进行一次全面的水质检测,确保水质安全可靠。

4. 其他饮用水源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期检测,确保水质符合标准。

七、结果报告与记录

1. 饮用水检测部门应将检测结果及时报告给公司卫生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2. 饮用水检测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项目、结果等信息,以便于追踪溯源。

3. 饮用水检测部门应在每次检测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将检测报告和记录提交给公司卫生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4. 公司卫生管理部门应对检测报告和记录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送给公司领导层。

5. 公司领导层根据审核结果做出决策,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八、注意事项